习近平主席在联合国教科文组织总部发表重要演讲十年间
深度关注|推动纪检监察监督与财会监督贯通协调
推进国安机关工作高质量发展,持之以恒抓好作风建设

四川泸州市政府原副市长陈万春接受审查调查

发布时间:2020-11-23  来源: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  字体大小[ ]

   四川泸州市政府原副市长陈万春接受审查调查

  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讯 据四川省纪委监委消息:泸州市政府原副市长陈万春涉嫌严重违纪违法,目前正接受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。

  陈万春简历

  陈万春,男,汉族,1955年4月生,四川泸州人,市委党校在职大专学历。1981年10月参加工作,1980年1月加入中国共产党。

  1981年10月至1982年5月,在纳溪县棉花坡乡工作;

  1982年5月至1986年8月,在纳溪县委办公室工作;

  1986年8月至1990年4月,历任纳溪县江宁区委副书记、书记;

  1990年4月至1991年11月,任纳溪县委办公室主任;

  1991年11月至1993年3月,任纳溪县政府副县长;

  1993年3月至1996年7月,任纳溪县委常委、县政府副县长;

  1996年7月至1997年11月,任泸州市纳溪区委常委、区政府副区长;

  1997年11月至2000年12月,任泸县县委副书记、县长;

  2000年12月至2001年3月,任泸县县委书记、县长;

  2001年3月至2003年1月,任泸县县委书记;

  2003年1月至2006年9月,任泸县县委书记、县人大常委会主任;

  2006年9月至2011年10月,任泸州市政府副市长;

  2011年10月至2015年5月,在泸州市委工作,保留正厅级待遇;

  2015年5月,退休。

  (四川省纪委监委)

中国廉政法纪网摘编任薏宏

【免责声明】:以上图、文、音/视频文章内容转载于网络(本网原创文章除外),其版权均属于原作者或归属权利人。我们尊重原创,也注重分享。转发推广仅供学习参考之用,禁止用于商业用途,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。仅供交流学习了解法律、法规、政策,如无意侵犯到贵公司或个人的知识产权,部分文章转发推送时未能及时与原作者取得联系,若来源标注错误或无意侵犯到您的权益烦请告知本网制作采编部QQ号: 3555333776,微信号:GAN160003,请联系我们将立即删除或更正。电话:010-89525216。本网投稿邮箱:3555333776@QQ.COM。通讯地址:北京市通州区通胡大街78号(京贸中心)二层15号。本网原创文章欢迎转载,为尊重和维护原创权利,请转载时务必注明原创作者、来源:XXXXX网站。
点击查看更多评论>>发表感言:
验证码,看不清楚请点击更换。